姜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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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姜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将进行阶段性调整,新

   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姜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将进行阶段性调整,新费率从2018年12月份开始实施。目前,区人社局正积极核算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并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率(含生育保险)暂由现在的12.3%降至11.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2.3%,预计一年内可为全区4567家企业减负2292万元。此次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旨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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