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房地产去库存新政 购特定房源享双重补贴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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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着力化解商品房库存,扩大住房消费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5月24日,

        为着力化解商品房库存,扩大住房消费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5月24日,秦皇岛市《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意见》全面贯彻了国家和省市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政策措施,同时从我市房地产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符合我市特点的有针对性的办法。《意见》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相关的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全面下调。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和金融机构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使用条件进一步放宽。居民家庭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三:对购买特定优惠房源的购房人实行定额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200元/平方米优惠,财政给予契税补贴(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额度不同)。

四:积极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农民进城购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执行最低标准。农业银行专门为本市农民推出“农民安家贷”业务。将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农村户籍人口到城市区购房落户“三权不变”。

五: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自2016年起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六:积极培育商品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支持专业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

七:强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从源头控制市场供应增量。

八:强化房地产市场服务与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本《意见》有三个特点。一是注重实际,政策撬动去库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定额补贴政策,都体现了市政府去库存的决心和力度。二是重点突出,通过城镇化去库存。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农民安家贷”业务、“三权不变”等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三是综合施策,稳健发展去库存。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强化用地和规划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等,都从全行业全链条的角度提高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确保房地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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