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9
【好消息!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今天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7万亿
在2014年年底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有了阶段性的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基本完成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现行《条例》于1999年颁布,一直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截至2014年8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经达到7.03万亿元,覆盖1.07亿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的进一步放宽的有关精神,可能以适当的形式在《条例》的修改稿中体现。比如,之前不同地方尝试的用于支付房租、装修款项、用于涉及个人重大民生支出的支付、异地缴存使用等问题,但这些内容会写得相对原则性,留给地方足够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地办法的空间,本来这就是个区域性较强,差异较大的事情。
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多难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含两种,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值得一体的是,即便符合上述提取条件,还需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不少要求:一大堆合同、证明、结婚证,又是原件、复印件,一份份地起草、审核、盖章,在几个部门之间反复流转,不但有关部门耗时耗力,对市民也是一种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