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6
泰环验〔2015〕2 号
关于泰州茂业天地三号地块一期商品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泰州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泰州茂业天地三号地块一期商品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2014年12月29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杨辉路东侧、智堡路西侧、海阳东路南侧、东进路北侧和工农路东侧、东风北路西侧、南通路南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5月经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本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49%。本次验收三号地块一期商品房项目,即茂业百货商场,总建筑面积为106305.86m2,其中地上面积74423.22 m2,地下面积31882.64m2。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新型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区污水管网,并接入泰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
(二)废气:生活燃气主要采取管道天然气,在建设时统筹考虑了商住楼的排油烟通道;地下车库设通风系统,绿化建成后,有利于废气污染物的扩散吸收,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楼内设置了垃圾清运点,并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各类垃圾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监测结果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泰环监(综)字(2014)第(1045A)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噪声:项目内各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因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无生活污水排放,估未进行监测。
四、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五、该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商业用房在领取营业执照前应另行报批环评文件;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公示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商户入驻率达75%以上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六、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负责该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4日